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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第一百一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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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秦素此时才知道拥有攻略的可贵之处。她若是拥有攻略,绝对要哪个选项掉好感度就选哪个。

    季元也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学姐已经和徐骁分手了吧?”

    秦素点头, “不过我现在没有谈恋爱的想法。”有那功夫,还不如学习和修仙。

    季元也眼神依旧闪闪发亮, 让她甚至有看到背后一条尾巴的幻觉, “没事,既然你现在单身, 那么我就有追求你的权利吧?”

    秦素毫不犹豫地拒绝, “不行, 我不会和没钱的人谈感情。我只喜欢钱。”有钱就可以买宝石, 有宝石就可以修炼。

    千金的提示声响起,“季元也的好感度+5。”

    季元也笑容依旧,“刚好我也是最喜欢金钱, 我和学姐果然心有灵犀。”

    秦素抹一把脸,这天没法聊下去了。

    她认真说道:“不好, 因为我已经收了别人的钱, 答应过对方不能接收你的追求, 我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人,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前男友徐骁虽然总一副天凉王破的模样, 但好歹是正常人,还能沟通一下。但这位学弟, 长着一张帅气男二的脸, 性格却很有毒啊。为了掐灭这朵烂桃花, 秦素甚至捅出自己被钱收买一事。为了降低好感度,她也算是很拼了。

    季元也怔了怔,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说道:“原来还有这种发家致富的法子。学姐真聪明!”

    在脑残粉面前,秦素无语凝噎。

    季元也语气很真诚,“对方用多少钱收买学姐?”

    秦素咳嗽了一声,“两百万。”

    季元也皱眉,眼中多了几分的怒气,“我觉得我不止这个身价,最少也该在后面再加两个零。”

    秦素没好气说道:“得了,有人愿意拿两百万买你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两百万这价格也是她认真考虑过的,太少的话达不到赚钱效果,太高的话容易吓跑卖家,那就得不偿失了。

    季元也叹了口气,说道:“学姐的苦衷我也懂的。我会努力赚钱,早点把我的赎身费赚回来。”

    秦素已经不想和他说话了。那些爱慕季元也的同学,知道季元也这一面吗?

    看出她的想法,季元也反而笑了,他笑起来时特别干净,像是湖面清风,能轻而易举地荡起一圈圈涟漪。

    “放心,我不会让学姐为难的。”

    他像是自言自语,“至少我现在有赚钱的动力了。”

    他弯下腰,撸了一把正专心啃秋刀鱼的千金,然后不做纠缠,留给她一个足以入画的帅气背影。

    秦素默默看着他的身影逐渐离开视野中,若有所思,“千金,你说他赎身的话是真的假的?”看着不像开玩笑。

    千金说道:“应该是真的。怎么了?”

    秦素垂眸,长长的睫毛投下扇形的阴影,精致的面容看起来十分无辜,“那好吧,等他给自己赎身后,我再继续卖他好了。下一次可以再涨价一百万。”

    她眼睛都明亮了起来,“运作的好的话,说不定能多卖几次呢!”

    此时秦素的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一副画面。

    当季元也成功赎身,一脸兴奋地跑来找她时,她深藏功与名,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已经收了别人三百万,答应对方要远离你的。”

    然后季元也继续赚钱给自己赎身,她继续将他出卖。

    很好,到时候就这么做。

    千金瞪大了圆圆的眼睛,隐隐带着几分的谴责: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你的良心难道不会痛吗?

    秦素直接坐了下来,将饭盒打开,开始解决她的午饭。良心是什么,能吃吗?

    ……

    无论是秦素还是季元也都是校园名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她不过是和季元也中午说了几句话,下午便有同学询问她这事。

    秦素很淡定说道:“交往是不可能的。他只是试图撸我的猫,所以才和我聊天的。”

    她直接将锅推到千金身上。

    她的同学们果然轻而易举就被转移注意力了,“原来季元也喜欢猫啊,我还以为他喜欢狗呢。”

    “他喜欢猫哦。不过我家的猫不喜欢他。”

    “我未来的男朋友,说什么也得过了我的猫这一关。”

    她这坚决的模样,让众人不由给她贴了一个猫奴的标签。

    消息传出去后,一些同学蠢蠢欲动了起来,似乎也准备去养猫,好同季元也套近乎。

    ……

    秦素背着书包,有些无奈地看着一下课就堵在她教室门口的辛颖。这位大小姐显然也听到所谓的流言了。

    这位可是金主,得罪不起的。

    秦素正色道:“我们之间是清白的。”

    辛颖翻了个白眼,“我知道。”她犹豫了一下,扭捏问道:“季元也真的喜欢猫吗?”

    秦素和她一起走,两人都是难得的大美女,组合起来的杀伤力自然不止一加一,十分吸睛。

    “嗯,他很喜欢我家千金,还想喂它吃猫粮,只是千金不愿意。”

    辛颖立刻说问道:“卖吗?”

    秦素呵呵一笑,“就算我卖给你,千金也会自己跑回来找我。”那可是她的本命灵宝。

    这时候千金在她脑子中刷存在感:“素素,当辛颖家的猫的话,她会每天喂我一筐小鱼干吗?”

    秦素直接回了个呵呵,“别想了,你那胃没人养得起的。”

    直接忽略了千金的抗议。

    辛颖右手食指点着自己的腮帮,“嗯,看样子是个好猫啊。对了,你家猫是公猫还是母猫?”

    “母的。”她的本命灵宝,当然是母的。

    “绝育了吗?最好是做手术比较好,不然一年能给你生好几窝的小猫。”

    秦素脑中响起了呜咽的声音。

    【人类好可怕!素素还是你好!不要把我卖出去!】

    秦素差点喷笑出声,连忙道:“早做过手术了。”她眯了眯眼,狐疑地看着忽然很好说话的大小姐,“你今天怎么突然这么平易近人?”

    辛颖咳嗽了一声,语气变得理直气壮,“因为我要和你当朋友啊。”

    她要和秦素当好朋友,然后整天和她呆一块,那她以后一定有更多的机会能和季元也接触,而且还能够顺理成章地盯梢。

    “好啊。”

    见秦素毫不犹豫答应下来,辛颖反而有点小心虚,“你这就答应了?”

    秦素歪了歪脑袋,“不然给我十万?”

    换做是别人,听到这样的话肯定会大发雷霆,辛颖则不然,她反而松了口气,“好,我等下转给你。那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她最习惯的还是用钱买她想要的东西。这种金钱交易让她安心,不必害怕会横生波折。

    秦素忍俊不禁,觉得这位浑身散发着金光的大小姐性子还真有几分的可爱之处。

    辛颖还在那边嘀咕着要让自己的律师拟定一张合同。

    秦素说道:“为了庆祝我们成为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吧!”

    反正请客的肯定不会是她!计划通!

    ……

    辛颖和秦素吃完饭后,由司机接送回家。

    “小颖回来了啊。”辛颖的母亲温柔的眉眼是掩藏不住的憔悴,她的容貌同辛颖有三分相似,只是轮廓更为柔美。

    辛颖点点头,“今天我和刚认识的好朋友一起去吃饭了。”

    辛妈妈望向女儿的眼神充满了慈爱,“看样子你交到好朋友了,妈妈也放心了。”

    辛颖问道:“妈,表哥身体还是没好吗?”

    辛妈妈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道:“他从昨天昏迷到现在,医院那边也没检查出结果。你等下也去医院看一下他吧。”

    辛颖点点头,“好,我去换套衣服。”

    她身上的衣服今晚吃饭时不小心溅到汤汁,她当然不可能穿这一身去看望病人,万一丢了辛家的脸就不好了。辛家是这二十年才起来的,在不少人眼中是暴发户,因此辛颖在仪态方面就更紧张。

    她换上一条浅粉色裙子,目光落在桌上那朵牡丹花上。出乎她的意料,这朵从枝头上被采摘下来超过两天的牡丹却一如初见时娇艳动人,花瓣不曾枯萎半分,也不知道秦素是用了什么法子保存的。

    她心中一动,将牡丹花拿在手中。淡淡的花香萦绕着她,令人心旷神怡。

    嗯,还是将这朵花一起带上好了。她最讨厌医院里的消毒水味道了,正好可以中和一下。

    她将牡丹别在衣领处,发现和她今天穿的这套也挺搭的,脸上不由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

    医院里。

    辛颖看着病床上脸色苍白的表哥高梧,一脸担忧。她小时候常常住舅舅家,和表哥的关系很好。在来医院之前,她还有点怀疑是表哥装病,但见了本人后,不免有点羞愧自己先前把表哥想得太没节操了。

    她忍不住问舅母,“表哥昏迷之前,有什么征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