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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九章 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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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如果这个胡说八道的人,不是丁翔;如果不是丁翔的样子,分明是已经醉的不行了,那安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将这瓶价值不菲的水晶天马砸到他的脸上。

    她是什么人?远的不说,至少在这座大厦中,绝对是无人敢招惹的“姑奶奶”。没有人会否认她的漂亮、她的气质,她是这座大厦中毫无争议的最美女神。

    她是安珑,是小龙女……或许这些也并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她是张得胜公司中的头牌。只要亮出“张四公子”这几个字,别说在这座大厦中,即便是整个娱乐圈,也没几个人敢轻易招惹她不是?

    所以,在这几年间,安珑虽然身处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之中,依然可谓是冰清玉洁。

    但在外人眼里,却并不是这样。在帝都的圈内公子哥们眼中,她是张得胜的相好;在娱乐圈的圈内人士们眼里,她是张四公子的禁脔。

    可……

    “玛蛋的,老娘一个黄花大姑娘,好心来照顾人,却被人家当成了酒吧中出来卖的?还‘价钱随便开’……”

    好吧,就算安珑其实知道丁翔并没有认出她来,他那惺忪得连睁都睁不开的醉眼,怕是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可听到他这么说,换是任何一个良家女子也都会恼怒不已吧?

    安珑同样的……又羞又怒。之所以不是恼怒,只是因为她很清楚,丁翔并不是个很“随便”的男人,对她,也没有太多的觊觎之心。

    否则,之前张得胜那么“说”的时候,他也不会连安珑看都没看上几眼不是?

    “人家的未婚妻可比我漂亮多了,还是有名的大律师。人家连小情人,都是好莱坞大明星,哪看得上我这个国内的二流演员?”

    女人就是这样,你若是太急色了,她会鄙视你;可若是男人对其不屑一顾,她反而会心生怨念,说你不解风情。

    貌似……安珑现在就是这个心态。

    “喝不喝?不喝就滚!”

    穿着碎花长裙、娉婷而立的小龙女还站在卡座外患得患失,可举着酒瓶的丁翔却是不耐烦了。

    “你……”

    银牙紧咬、面色更冷,安珑却并有没就此离开,反而是含愤带怒的接过了那瓶已经启开的水晶天马,仰面便灌下去了一大口。

    “咳咳……”

    她可不是如丁翔那样身经百战的“酒鬼”,话说这红酒也不是这么喝的不是?价值万金的腥红色酒液,从安珑嫣红色的唇角处溢了出来,湿了她的雪白长颈,也湿了她胸前……珍珠项链。

    不远处的侍者们都看呆了。当然,他看的并不是因为喝得太猛、面泛红晕的小龙女,而是……话说那一瓶水晶天马,足以抵得上他一个月的收入,就这么糟贱真的好吗?

    “还不错!来,继续……Winter,上酒!”

    丁翔的目光,依然迷离。伸手一抓,放酒的一侧却只有最后一瓶。十二瓶……他自己就足足喝了七瓶,而钱志豪也连洒带喝的干掉了三瓶,加上安珑手中的……那半瓶。

    或许,他们是第一伙在酒吧中,喝水晶天马不用杯,直接拿瓶灌的客人。侍者满带小心的走了过来:“先生,这水晶天马不同于普通的红酒,整个帝都也仅有几家酒吧可以喝到,还都是限量供应的。您和您的朋友刚点了一打,已经是……”

    “别废话!赶紧给我上酒,实在没有了,让你们张总去我家里取。”

    “呃……”

    年轻的侍者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见过装的,可真没见过这么装的不是?

    安珑只是被刚刚的一大口酒呛了一下,却并没有醉。这功夫连忙挥手让侍者离开,再让丁翔说下去,指不定还会说出更离谱的不是?虽说……他家里真的有水晶天马,还都是珍藏级碧玉装的。

    “去吧,我朋友喝多了,这些酒就够了。”

    安珑的声音很低,也很温柔。侍者有些僵硬的脸部肌肉一下子缓和了许多。这年头,不怕遇到土豪,就怕遇到醉鬼不是?

    还去他家里取……

    “你以为你是天马牧场的老板呢?”

    侍者自以为他的嘀咕声很轻,却不妨身后半眯着眼的丁翔却是突然睁开了双目:“槽,哥……”

    “哥,来我们喝酒!”

    为防止丁翔如钱胖子一样摔倒,安珑已经从卡座的另一面转了过来。

    “喝个毛,就剩一瓶……半了。来,你喝,把剩下的全喝掉,我就跟你走。”

    “我……”

    安珑差点连自己的樱唇都要咬破了:“跟我走?玛蛋的,老娘第一次被人逼良为女昌,还得倒搭是吧?”

    可旋即她反应过来,“咋会又这样的想法呢?难不成我的内心就这么愿意跟他……不对,这不是我的真实想法。他是很优秀,可他已经有未婚妻了,还有许多的女人,我才不愿意……要是我早一点,在他的身边还没有那么多女人时认识他就好了。”

    “你喝不喝?出来混的,咋还这墨迹?怎么?要跟我玩良家范儿?”

    “我我我我……良你个大头,不对,是玩你个大头鬼!”

    秀目圆睁,怒眼相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也不时在诱人的双唇间忽隐忽现,恨不得在丁翔的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可偏偏鬼使神差般的,她咬的不是肉,而是……飞马状的酒瓶。

    “我喝,不就是酒吗?你能借着醉意耍酒疯,好像老娘就不会似的!”

    “嘿嘿,这就对了,既然选择出来混,就得放得开,要不怎么赚钱?来,这还有一瓶!”

    “你才是出来混的,你全村都是混的……哼,喝就喝,谁怕谁?”

    又是一整瓶的水晶天马,在安珑与丁翔半拉半推之间,连灌带洒的变成了空瓶。

    “OK,讲究!放心,哥也是说话算话的,带我去哪?”

    “哼,我把你带去个垃圾箱,臭死你!”

    安珑愤愤的从丁翔的大腿上站起身来,又拎起自己的放到一边的小坤包,却不防身子一歪……

    水晶天马的酒劲还是挺大的,与加州金粉黛类似,美帝西海岸的红葡萄酒大多都是酒鬼级的最爱。虽然经过丁翔的“改良”之后,口感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但其中的酒劲却是没有消减半分。

    以安珑的酒量……两瓶水晶天马足以将她放翻两次了。好在,因为喝得急,洒了许多。这功夫,她的碎花连衣裙上,都是浓浓的“水晶天马”味。

    “嘿!跑什么跑,刚才不是挺放得开的吗?难不成这里还有你别的熟客?”

    丁翔似乎恢复了一些神智,还眼及手快的将差点摔倒的安珑拉住,只不过这嘴里的话……“卧槽,你咬我干吗?”

    哪怕是被丁翔一把推开,但安珑的小虎牙还是在不住的咬磨。

    太特么过份了不是?刚才喝酒的时候,对她上下其手的倒也罢了,还“熟客”……真把她当成是……出来卖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