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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六章 逆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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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辆国内少见的大型平板拖车,沿着平整的山间……沥青路,缓缓的驶进了如古堡般肃穆的牧场大门。几位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司机,在开车驶过那座掩映在绿叶之间的大门时,都不约而同的抬头望了一眼。

    四个如游龙戏凤般的淡金色大字——天马牧场,格外的引人瞩目。

    若是丁翔能看到司机们惊讶的表现,定然也会颇为自得。这几个字,可是他花了“大价钱”……在张老爷子那儿求来的,持刀握枪的将军之手,挥笔泼墨间,亦不乏杀意、气势非凡!

    而这个大价钱自然与铜臭无关……丁翔答应了老爷子,要代其与霍家进行一场赛马。

    张、霍两家,分为内地和港岛的马业名家(老爷子还挂着华夏马业协会名誉理事的头衔呢)。而二十多年前,因为两家的儿女私情,互生节怨。

    虽然,如今张红星已经携夫、女回帝都省亲,也算是得到了老爷子的原谅。但有些事情,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揭过去的。二十年前,张红星远嫁港岛,是因为张家在一场马赛中,输给了霍家。

    没办法,哪怕是老爷子调来了全国冠军马,但以当时国家薄弱而落后的运动马繁育业,还真是无法比“买来主义”的港岛所媲美。

    港岛的地方很小,没有太多的养马场,更不要提本地育马了。大多数港岛马房都是直接从国外引进赛马驹。譬如欧洲和澳洲的纯血马拍卖会上,来自港岛的马主都是很重要的参与者。

    而霍家……从上一辈时便是港岛体育事业最积极的倡导者和支持者。上个世纪之初便风靡港岛的赛马业,更是霍家体育产业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当年张、霍两家的跑马赌约,无疑是分别代表了内地与港岛的速度赛马最高水准。但张老爷子那次……不仅输了,还输得灰头土脸了。

    两千米的赛距,落后了近十个马身位。毫无异议的一场惨败,让老爷子比输了“闺女”还要更怒火中烧的是……他打了一辈子胜仗,老了老了居然因为自己的家事,而给国家丢脸了。

    没有人埋怨他,彼时的国家落后的,又岂是赛马一项?但老爷子就是扭不过这根筋、迈不过这道坎。

    “翔子,你要是能替我赢了这场比赛,我现在就立遗嘱,待我死后,这座四合院里的所有物件,全是……二丫头的。其他人……”

    “别别别……可别的,爷爷。这场跑马赛,我答应你,一定全力以赴。就像您刚才说的,不为别的,也得替咱国家的赛马界把这个脸面给挣回来。但是这家产……你还是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不是我说大话,爷爷……我还能差您这点家产吗?”

    “臭小子你……”

    老爷子被气得将手中的花梨木拐棍都举了起来。合着他出生入死一辈子才攒下的这家底,还让人家看不上了?

    “嘿嘿!爷爷,您别发怒。您也知道,我在美帝那几个,没少赚钱。我和张绣……别说养她一辈子,就算是几辈子也不会让她委屈着的。而且,新的天马牧场基本已经建设完毕,我曾经答应过您的……跟姑姑家的那场比赛,咱要是派出那几匹已经成名的纯血马,估计姑父他们家人也不会服气。我打算用我自己繁育出来的马种,真正属于咱华夏独有的马种……”

    “华夏龙马?”

    老爷子貌似是从张绣那里得知这个名字的:“好!好!翔子,这个名字起的好!”

    一连喊了三声“好”,已经年逾九十的老爷子突然站起了身子,吓得丁翔赶紧过去扶住他。

    “不用你扶!我还没老得走不动。不过……我已经有十年没出这个院子了,医生不允许!但这次……我要去。等正式比赛时,我一定要去看看你的华夏龙马,也让霍家人看看,崇洋媚外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呃……”

    看着老爷了激动得……颇有些“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势。丁翔不禁蛋疼的啜了啜牙花子,这哪跟哪呀?

    人家霍家养纯血马,也不算是崇洋媚外吧?话说之前顶级速度赛马场上,有几匹不是纯血马的?就连丁翔也……黑旋风、扶翼它们,不也都“曾经”是纯血马吗?

    是的,只是“曾经”。在丁翔为它们多次施展焚血灵术之后,严格的来说,牧场中的那几匹灵马,已经与之前的马种有了很大的区别。

    无论是纯血马、还是花马蔷薇、夸特马烈燃和钢铁侠等。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体内的杂血都被焚燃至烬,开始回归最为原始、也最为优良的那一脉血系。

    甚至于,同为纯血马的黑旋风、扶翼、超影那几匹,在陆续的显现出祖系血统之后,也变得各自不同。

    事实上,丁翔对张老爷子说:要以华夏龙马出战与霍家的比赛,也不单单是民族自尊心在作祟,还有……迫不得已呀。

    混血的,不一定不好。就说英国人搞出来的“纯血马”,经过血系的混杂改良之后,这种马的各种特征,都几乎达到了速度赛的极致要求。而经过“焚血”提纯之后,丁翔发现……它们的短途奔跑能力,反而不如之前了。

    换句话说,如果单纯用现代速度赛的指标来衡量这几匹灵马,它们的“血统返祖”反而是……失败的。

    “逆进化”是不科学的,也是非理智的。

    丁翔此前,忽略了这一点。他只是以为……灵术造就出来的新生物,一定是最为优秀的。但……灵术,终归只是圣境中的产物。

    只有其后代比祖先的能力退化的生物,才可以在灵术浴体甚至是焚血之后,“俗灵重生”,重现其祖先的英姿。

    所以,还真并不是所有的灵兽灵禽都适合于灵术的载体,或许,这也就是老马所说的“灵体资质”吧?但丁翔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为时已晚,至少是对于那几匹灵马来说。

    好在,将它们买进的时候,丁翔本打算是将它们用作种马的。但随着天山龙马种群的出现,以及圣境蛟马的发现,再用这些曾经的“纯血马”去提纯那一丝微薄至极的灵界血系,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况且,以丁翔现在的灵力水准,他也做不到那般久远而斑驳的“返祖逆进化”。

    而对黑旋风它们来说,这样的结果也未尝不是好事。失去了在赛道上竞速的能力,但能够在天马牧场中,以一种远远超越普通马儿的灵动和灵智,自由的奔跑、嬉戏,不也是它们马生的偌大幸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