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天马牧场 > 第三三一章 华夏龙马

第三三一章 华夏龙马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ca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世上,有些事情适合剖决洪流,行之果断;而有些,则需要事无巨细,善理繁多。

    只不过,关于天马“近亲繁衍”的担忧,丁翔明显是有些杞人忧天了。事实上,为了保持血统的精纯度,在动物世界中,近亲、甚至直系血亲之间的交配,都并不罕见。

    老马所讲的“天道”,与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并不完全相同,而是更接近于“物择天竞、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在残酷而又极为遵循“天道”的自然界,生存才是第一要素。

    甚至于,在动物世界中,还存在着一种“种马现象”。

    并不局限于马,有许多野生动物种群中的雌性在进入发情期后,便会招来诸多的的雄性同类。它们或讨好或争斗,在使劲深身解数、甚至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得到了占有权、交配权后,其热情却只会维持短短的数天时间,甚至是……拔鸟无情。

    而雌性在受孕之后,不仅要忍受着孕期的诸多不便,还要面临独自抚养幼崽的境遇。

    种群中足够强壮的雄性,可以四处留情、肆意播种。这就是俗称的“种马现象”,也是人们将不负责任、花心的男人称之为“种马”的原因。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并不是种马。因为……我虽然也花心,但我敢于负责任。”

    盘腿打坐借以恢复灵力的功夫,丁翔难得的抽出空来,与混血妞聊聊天,这些天,他可是把人家冷落得够呛。

    “呸,臭美!自恋狂!你还好意思自己说?”

    “嘿嘿!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喜欢,我就敢大声喊出来。”

    “切,那我们出去后,你怎么把我介绍给叔叔和阿姨?还有……你的未婚妻!”

    “呃……这个……科娃呀,你去骑着斯诺再四处转转,看看还有没有被遗漏下来的天马。我估计等我恢复过来,再喝些灵液补充,就差不多能把这最后的几匹都移进去了。”

    “哼!”

    佩姆科娃宝石般的蓝眸一转,皱着高挺的琼鼻,给了丁翔一个大大的白眼。她也知道,目前为止,这也是丁翔最为犯愁的事情。他可是曾经跟张绣保证过,再也不随便招惹其他女人的。可一转眼的功夫,闹了遇险失踪、差点将人吓得半死不说,还带了一个千娇百媚的混血大美人回来……

    “你是来买马的,结果马没买到,买……弄了个女人回来?”

    丁翔都能想像得到,二小姐见了她,指定会如此说词。

    但这事儿……的确是他理亏,虽说与佩姆科娃的相识,可以追溯到两年多前,绝对是他对张绣立下保证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可谁让他那时只招供了女骑士和猫女郎……小秘书都没被提及,更不要说远在欧洲的混血妞了。

    可华夏有句俗语:出来混的……

    这尼玛混过……上过的妞,倒是一个没落下,慢慢的又都汇聚到一起了。还多了一个……大狐狸,好在,那个女人疯得很,也看开得很,估计是不会杀到牧场中,参与到多女争夫的好戏之中。

    但也可不能百分百排除,毕竟,众女中,还有人家的闺蜜加“磨友”的安妮丶海克不是?

    行吧,咱华夏不是还有句俗语: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三只……就算是六只,不也就是那么回事吗?

    张绣不是那种刁蛮跋扈的性格,只要多哄哄,想必总能过关。倒是父母……老丁可是传统至上的华夏男人,平常看起来粗心大意的,很好说话。但在有些原则问题上却是固执得……远超天马牧场中的那几个德国裔老牛仔。

    再加上还有张家……之前,生活在美帝,远隔重洋的,张老爷子也罢、张尚书也好,得瞒且瞒,瞒不住的,亦是“天高皇帝远”。

    可这次找到了天马,当然不可能将它们放牧到美帝的牧场中去,否则岂不真成了资敌叛国了?“明星牛”的前车之鉴还在那摆着呢。

    重新培育一些肉牛、肉羊甚至水产品种,并不困难。可天马却是万万不能落到美帝佬的地盘上。丁翔都已经想到了,出去后,天山龙马之名或许不能再用,将凡世中的马儿称之为天马,有亵渎圣境之嫌!

    那就叫华夏龙马!华夏民族多以龙为图腾,龙马之名,自是再为贴切不过。

    而且,这个名字,也会让灵境中的老马满意的,毕竟……天马,本来就是“以龙为友”,货真价实的“龙马”不是?

    好吧,要做的事还真是不少,想想就头疼,索性不再去想。只有能够培育出一种全新的马系,让万马之宗,重回我天朝上国……

    其他的,“车到山前必有路,慢慢来!”

    丁翔甩了甩头,再次打起来精神,溢散出灵力,将等在他身旁的最后一匹银色小马驹,移进了玉核灵境之中。

    “大功告成!”

    扶着山石站了起来,懒散的伸了个懒腰,丁翔恨不得仰天狼嚎上几声,这段时间可是把他煎熬坏了。别说混血妞有些耐不住,就算是经常通宵修灵的他,也没试过连续数天盘腿而坐呀。

    体力上的消耗还在其次,关键是用神识操控的“移形换位”需要消耗大量的灵力,一次又一次体会着灵力被抽空、浑身如针扎一般的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好在,终于结束了,大小总共一百零八匹天马,全部被送进了玉核灵境之中。哪怕是有再先进的扫描仪器,也根本无法发现它们的存在。

    对了,还有那匹白马……不知道为什么,天马种群还是非常的排斥它。而这家伙……也还挺傲气的,打定主意坚决不与天马们为伍,甚至连灵境都不进!

    神魂状态的老马连声冷哼,而丁翔也觉得很是好笑。倒是混血妞表示支持她的斯诺:“翔,那个故事中的牧民,不是骑着一匹祖马才回到了绿洲的吗?我也要……嘻嘻,没准,许多年以后,我也会成为传说中的人物!”

    这个想法……丁翔轻咧着嘴角表示赞同,却又在心里暗暗吐槽“很天真,很蠢萌!”

    如果没有天马种群的出现,混血妞的想法,还算挺靠谱的。或许根本用不了许多年以后,当她和白马出现的那一刹,她就能受到绿洲牧民们的敬仰和崇拜。

    土库曼斯坦政府也会将她奉为上宾。没有人比那些官员人间更明白,一匹从沙漠中神秘出现的“祖马”,会给整个土库曼斯坦的养马业,带来多大的荣耀和……利益!

    那根本就不是一匹马,而是奔跑着的富兰克林……在美帝经常被提及的这句话,亦无法完全体现出白马的价值所在,如果非要有类似比喻的话,那么斯诺就是一匹会移动的钻石……

    话说,这货一千多斤的体重,能换算成多少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