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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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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梦,清晨在鸟鸣声中,大地开始了一片欢欣热闹之景。

    凌弃甫一睁开眼睛,看着头顶那一片浅绿色的床帐,身下是比不上家中,却也比荒郊野外席地幕天来的舒适。

    大约昨夜喝过的那碗汤药中含有一些安神的药材,因此在这陌生的地方才能睡的如此香甜。展臂伸了个懒腰,穿好靴子,换上新买的衣袍,便去洗漱了。盆子里还有些昨夜便让掌柜的备下的冷水,他素来习惯清晨用冷水洁面,无论寒暑。

    洗漱后,借着模糊的铜镜,束好发,便闪身出了房门。他身上并无携带包袱,因此随时都可以离开。再看客栈外天色尚早,但楼下的大堂中却已经有人了。

    那是名穿着青色袍子的男人,戴着一只铁面具,冷漠的饮着茶。凌弃知道,这是他是跟在那位小姐身边的护卫。虽然已经知道了花挽月便是夜楼的楼主,但凌弃还是觉得用小姐称呼比较合适。毕竟,这女子身上可是没有半分的江湖气息,倒是像哪家的大家闺秀一般。

    凌弃走下楼梯时,夜月便察觉了。见他走来,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凳子,说:“坐。”

    凌弃依言行事,刚坐下后不久,便有一碗浓黑的散发着浓郁苦涩味道的药汁摆在了自己面前。他表情不变,却也知道这便是自己昨夜喝过的那味药。身上的伤口早起时已经处理过了,他端过来药碗,毫无顾忌的一饮而尽。末了,抹了抹嘴巴,到好似是在回味那苦涩一般。

    “你便不怕我给你的是毒药?”夜月忽然说。

    凌弃的嗅觉和记忆力也十分灵敏,这药的味道同昨夜的没有丝毫分别,却也并不说破。只道:“你可有理由害我?”

    夜月微怔,随即笑道:“这世界上没有原因去杀人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你不会害我。”凌弃毋定的说。他擅使软剑,而这夜月右手虎口处有老茧,身配长剑,一看便也知是惯使剑的人。剑乃兵器中君子也,剑道诚于心。而休息剑道之人,是绝对不会用卑劣的手法去陷害一个人的。况且,他敢确信,夜月本人并不擅使毒术。所以,他的话不过是在试探罢了。至于为何试探,凌弃想来,莫过于是那楼上的那位红衣小姐了。

    夜月未料凌弃竟然会如此回答,从那双平静的黑眸中,他尽然看不清楚他的情绪,却知道他说这话绝对不是作假。那表示,他心中竟然对自己是信任的?不知为何,夜月竟觉得有些荒谬。

    “距离京城还有多少时日?”凌弃忽然问道。

    夜月未料他话题竟然转移的如此之快,匆忙之下,回道:“慢则一月,快则半月。”即便是日行千里的宝马,在这种崎岖的道路上,也不会行的如此飞快。若是行走官道,最快怕是十日便可抵达了。只是如今为了避去麻烦,这才选择这条路线。

    这话后,凌弃便没有在继续问下去。而夜月也找不到共同的话题,直到所有人都从睡梦中醒来时,两人一直先对无言。

    花挽月自从在梦中惊醒后,浑浑噩噩将近天明时分方才入睡。一梦后,外面天色已然大亮。

    “准备热水来。”启唇吩咐着门口的护卫。

    热水送来后,花挽月洗漱后,吃过送来的早饭,这才下楼去。

    “主上。”见他走下楼,众人齐齐呼道。

    花挽月视线在人群中搜寻了一周,自然而然便在众多青色的衣袍中看到了那抹浓重的墨色。“启程吧!”他淡淡说,出门便上了马车。

    众人连忙跟了上去,而凌弃却并未进入马车,而是坐在了车夫身边。

    花挽月掀开车帘见此,正要张口,最后还是抿了抿唇,全当作没有看到罢了。

    在路过一个山道后,遇到一群山匪,被简单的解决后,接下来的路程便顺利多了。

    江南的风景一路向北过渡着,两侧的颜色也有了大大的不同。虽是初夏,但北方的颜色并不若难辨的那样鲜亮。大约要到天气再暖和一些,这植物们才能毫无顾忌的舒展枝叶,迎接着这新的一年。

    路边的茶寮中,只有寥寥几人。

    一名穿着已经洗褪了颜色布裙的妇人,正小心的抹着额头上的汗水,手里抓着一只粗瓷茶碗。

    卖茶的是名老汉,看到这妇人孤身一人上路,不由好奇的问道:“小娘子,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妇人放下茶碗,低低的叹了口气,略带惆怅的说:“是去寻我的夫君。夫君月前离家,说外出找营生去,但至此便没有了音讯。小妇人担心的很,这才从家中出来,想探探夫君的下落。”

    “唉……愿你早日找到你的夫君吧!”老汉叹了声,对妇人说。现下这世道,这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已经是常有的事。若是被人杀了,被野兽吃了,便是自己走了。这小妇人的夫君,不知是这其中的哪一个。唉……这要是真的是自己走了,将这小妇人抛弃的话,还真是可怜啊!

    妇人未料老汉竟然在心中脑补出了这样一个段子,犹自有滋有味喝着茶叶沫子,虽味道不佳,却也甚是解渴。

    这时,茶寮中忽然走进了十几人来。江湖人打扮,都带着兵器。不少在茶寮中歇脚的路人,纷纷付了茶钱,快步离去。

    “老汉,上几壶茶,准备些馒头。”领头的那人扬声说道。

    妇人便坐在这桌的背后,便听那几人坐下后议论说:“那小子当真是会飞天遁地不成?这人,说不见就不见了。”

    “他只是一个凡人,又非鬼神,哪里会这种手段。怕不是死在路上被野兽吃掉了,便是给人救走了。我看啊,被救的可能性大一些。你想兄弟们沿路追来,未看到多少血迹。便是遭遇了野兽,也总归会留下一些骨头才是啊!”

    “不知道什么人这么大胆,竟然救走了杀害张大人的凶手。若是被弟兄几个给抓住了,定要给他们一些排头吃吃。”

    “哈哈!怕是那人也不知道自己救的是这样的凶徒罢。没准儿不用咱们下手,那小子就将他们杀人灭口了……”

    妇人侧耳听完,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店家,茶钱搁在这里了。”往桌子上放下几枚铜板,妇人拎着自己的小包袱走出茶寮,上了外面的土路。

    “大哥,你看那妇人……”

    “没事,”领头那人摆了摆手,一脸不屑的说道:“不过是名无知村妇罢了。”

    而他口中的无知村妇却是走到了附近的一座镇子上,站在一家客栈前,矗立了许久后,方才迈步走了进去。

    “客倌,是住店还是打尖啊?”店小二很是热情,挥着毛巾子便迎了上来。

    妇人浅浅一笑,唇角有枚浅浅的酒窝。“我不住店,我找你们的老板。”

    店小二一怔,这样年轻的妇人竟然来找自己的老板。他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想到老板娘那副凶悍的模样,悄声朝柜台里喊了声:“掌柜的,有人找。”

    客栈的掌柜的是名年约四旬的男子,身穿一件墨青色长袍,没有蓄须,因此看起来格外的年轻。一张俊逸的容颜,若非手里正抓着一只算盘,看起来倒像是哪家学堂的先生。听到店小二是声音,男子放下算盘,看向门口,然却是一愣。

    “你……”男子皱了皱眉,说:“你随我来。”说罢,便引了那妇人朝后堂走去。

    店小二看的双目圆睁,直到有人在他肩头轻轻拍了一下,方才回神。

    “看什么呢?看的这么出神。”

    这个声音让店小二的身子一僵,怔怔的回过头去,唤了声:“老板娘。”

    但见是名三十几岁的妇人,穿着件大红色的衣裙,薄粉略施,容颜甚是美丽。一双大大的杏核眼,微微上翘的红唇,此刻正好奇的盯着柜台里,问道:“我相公呢?”

    “掌柜的,掌柜的……”店小二战战兢兢,犹犹豫豫。掌柜的哎!您怎么就带着那小妇人去了后堂嘞!

    这妇人何等眼里,见店小二盯着后堂的方向,便也猜到了一二。自家相公容貌俊俏,这不论年纪大的,还是年轻的,都喜欢的紧。那小姑娘们更是恨不得将眼珠子黏在自家相公身上,甚至常常有那不要脸的说要做小呢!

    哼!她倒要看看,是什么狐狸精勾得她家相公将人带了进来!

    店小二眼见着妇人走过去,撩开了门帘,不由害怕的捂紧了双眼,生怕看到什么血腥的画面。

    这条街上谁不知道啊,他们家老板娘会功夫,若是招惹到了,包准让你的脸开得像那酱油铺子似的!

    妇人掀开帘子,果见一名女子的背影,登时便怒道:“好啊!真的将人领进来了……”那女子一回头,妇人撩起的袖子不由放下了下去。惊呼道:“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