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传奇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ca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现代人总是先看了爱情故事, 才去实践属于自己的爱情。

    这也许是种属于传媒时代的无奈,不管是曾经的书籍还是广播,电视, 还是如今全面入侵各个年龄段人群的网络,爱情总是个绕不开的叙事元素。

    传媒制造的爱情,与实际生活中的爱情,当然不是一回事。

    所以很多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会体验到一种失落感。

    没有什么神奇时刻, 也没有文字影像中表现的那样曲折迂回, 更别提什么惊心动魄。

    于菀柔不缺人追, 跟明星的颜值不好比,但是她在日常生活里确实是个小美女,还是个衣食无忧, 会打扮,性子活泼的小美女。

    恋爱对她不陌生, 来香港之前,她刚跟第三任男朋友分手。

    如果非要问为什么分手, 于菀柔大概会回答,没感情了。

    好吧,其实她跟这任前男友在一起刚满三个月。

    于菀柔觉得这不是她的问题, 那个男孩子长得挺好看,完全能带出去给小姐妹看。

    可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脸不能当饭吃, 最重要的是, 还有很多别的好看男孩子都愿意当她的男朋友。

    在对男友的选择上,于菀柔觉得她和迟念彼此间有共同点。

    很明显的,她俩都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见了宋衍真人,于菀柔还有些庆幸她已经分手了,不然岂不是她不如人的又一强有力证明?

    于菀柔敢打保票,宋衍是她十九年人生里,见到过最好看的男人。

    于菀柔相信她在以最近的距离地围观一段当下时间段里最为人所关注的爱情。

    她以经历一段传奇的心态来参与进来,甚至想过若干年后会成为某本传记的被采访人,因为她和故事当事人之一的血缘关系,因为她的亲历性。

    然后呢,然后她在赫兰道跟《繁花》剧组同吃同住的六天里,发现最有趣的事居然是看他们拍戏。

    顾承欢和陆斯年的爱情故事才是她向往的那种爱情故事。

    至于迟念和宋衍……

    这两个人,于菀柔很想不说也罢。

    他俩的恋爱实际情况,让于菀柔失望,没什么故事性,只有长相跟传奇沾得上边。

    于菀柔曾经很想和宋衍聊聊天,但是总是被宋衍那种礼节性的态度逼退,他并不是冷冰冰地不搭理她,相反,宋衍的态度彬彬有礼,脾气看起来也很好,可是就是能让人不自在,让你自动想走开。

    于菀柔认识的第一个宋家子弟,宋辰,也是这样,两个人不愧是亲缘很近的堂兄弟,在处理这种事情上的手段一脉相传。

    宋辰对她倒是挺好的,可对有意亲近他的邝小姐,和宋衍对她,如出一辙,看得出在温文尔雅,耐心应付面目下藏着的冷漠。

    于菀柔懊恼过,她觉得自己遭到了无形的拒绝,宋家人都是看人下菜,后来发现,宋辰是视对象地位而定,而宋衍则是无差别对待,他对绝大多数人都这样。

    剧组的明星小姐姐们倒是很友善,丁笑璇就安慰她,“衍哥他就是这样啦,其实人还是很好的。”

    宋衍话最多的时候,大概是跟她姐姐在一起的时候,还能活泼一些。

    比如她刚搬进来的第二天早饭时间,趁迟女士因为香港立汇有事要处理,没用早饭就走了,迟念在餐桌上声讨宋衍不应该请她妈过来住。

    宋衍翻着财经早报,用着迟女士前一晚安排好的中西式合并早餐,悠然道:“迟阿姨这是为了你在考察我呢,反对不得。”

    迟念拿叉子戳着描金白瓷餐具里的煎蛋,不满道:“她就差拿你当亲儿子了。”

    “对亲生的可不会这样,能越看越满意的,是丈母娘看……”

    迟念启动眼神杀人秘术,宋衍选择闭嘴。

    这大概是通过区别对待能叫于菀柔咂摸出的一些情侣间的甜。

    可在天性活泼的于菀柔看来,明明应该处于热恋期的两个人,相处起来像结婚几十年,以至于没什么话可说的老夫老妻。

    她简直不能相信,可现实景象却又让她不得不信。

    真的有情侣能在独处时间,要不是固定路线的餐后散步,要不就是各自沉默看书或看电影看上几个小时,然后居然能满意地来个晚安吻就去睡觉。

    说起睡觉,于菀柔更觉得痛苦了,迟念和宋衍生活相当规律,除非剧组拍大夜,不然一定会在晚上10点准时回房睡觉,然后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晨跑。

    于菀柔出于好奇,观察过迟念的生活,得出的结论是迟念生活方式很健康。

    为了上镜,迟念维持着不太健康的体重,但是别的地方,她活得像个讲究养生的老年人。

    于菀柔跟人在国外的闺密因为时差缘故熬夜聊天,撑到早上六点,吃过早饭才去睡觉。

    那个时候,迟念晨跑回来在练台词。

    和于菀柔在同居生活开始前的想象不同,不仅没有传奇性的爱情故事,也没有刺激好玩的娱乐圈生活。

    迟念日常做的准备和练习工作,在于菀柔看来,都很没意思。

    今天总算有点意思了,因为今天就是给宋家老爷子庆祝生日的晚宴。

    于菀柔觉得做明星的好处之一,就是能理直气壮地请造型师和化妆师,因为这是必须的支出。

    于菀柔不缺专门请人打理的钱,可这没必要,在不需要频繁出席公开活动的人生里这么做,显得兴师动众,又浮夸。

    几天下来,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改变,于菀柔心里不太想承认。

    那就是,她被迟念“收服”了。

    可她确实在短短几天内,改变了对迟念的所有印象。

    如果迟念很明显地隔开她俩的距离,礼貌有分寸,关系还是会和以前一样。

    如果迟念热情周到,于菀柔会警惕,会怀疑她有意拉拢她,为了向爸爸展示姐妹情深。

    可迟念只是说:“我其实是在类似独生女的环境长大的,不知道怎么当姐姐。

    可我就是你姐姐,那只能试着当当了,也许我们两个性格不合,也许你会喜欢我,这都不要紧,反正过几天就解放了。

    其实我不赞成他们给家里发请帖,谈恋爱是我跟宋衍两个人的事,不是,起码现在不是两个家庭的事。”

    迟念说的这么明白,反倒叫于菀柔不好意思了。

    何况她除了跟迟念待在一起,还能跟谁待在一起呢?

    迟念在剧组里不摆谱,也没什么架子,可她的地位也不需要这些证明,大家都围着她转。

    丁笑璇甚至跟她有些“争宠”的味道在,她在《繁花》里演迟念的妹妹,演久了,在平时也无意中觉得自己比起别人,要和迟念更亲近。

    听听丁笑璇是怎么说的吧。

    “念念姐也许不算很好打交道,可她有一点好,她值得信任,也绝不会害你,更不必担心她起坏心思,这种好,在我们那个圈子里,是很重要的。”

    迟念确实不是个热情的人,她不太爱聊天,喜欢听人说话,于菀柔总是不知不觉就同迟念讲了很多事。

    往往讲到口干,才发觉自己讲的太多了。

    问迟念觉不觉得烦,她只说:“倾诉欲太强不是件好事,可也没必要强迫自己改变,但是要注意自己说了什么,打你主意的人很多,不是所有人都是适合的倾诉对象,要注意区分。”

    这对于菀柔来说很新奇,虽然有被管束,被劝诫的感觉,可确实像个于菀柔想象里的姐姐模样。

    于菀柔在这里想东想西,是因为她被迟念交到了迟念自己的化妆师手里,除了坐着不动,好好发呆,什么事都不让她做。

    镜子里那个十九岁女孩被一点一点打扮起来,于菀柔心情也越来越好。

    迟念妈妈的掌控欲太强,不过短短几天,就用她雷厉风行的个人风格,在衣食住行方面的百般挑剔,还有传统家长式的控制欲,获得了赫兰道大屋所有服务人员的尊敬,连每天的菜单都要在前一晚给她看过才行。

    唯一有意见的人是迟念,但是她对她妈妈的反对向来无效,会被残酷地无视或者镇压。

    就连出席宋老爷子生日,迟女士都要一手安排她们的着装和打扮。

    迟念自己没反抗成功,倒是给她争取到了做选择空间。

    做姐姐的确实大方,昨晚迟念拿了自己的首饰盒出来,任她挑东西。

    于菀柔也不是那种只顾自己高兴的熊孩子,她选了一只顶冠,和一对耳饰。

    专门给今天晚会挑的,宋衍当时在场,叫人拿了宋氏珠宝的产品目录给她,让她随便选。

    于菀柔挑了只粉钻戒指就作罢了,宋衍走了,迟念还朝她挑眉。

    这种分寸感,姐妹俩心照不宣,相对笑笑,也不讲出来。

    于菀柔喜欢这种默契,她才是迟念的妹妹,丁笑璇再乖巧,也不会有这个待遇。

    但是迟念打消了她戴钻石顶冠的想法,让于菀柔有小小的遗憾。

    哪个女孩没有公主梦啊,公主就是要戴冠冕的,时尚化的小顶冠多棒啊。

    迟念劝她道:“只是贺寿然后顺便交际一下,我们应该适度,喧宾夺主可不大好。”

    可要于菀柔心说,你和宋衍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那里,就是喧宾夺主。

    那天只是在立汇拍戏就被媒体抓到机会拍个不停,港媒一向对八卦消息嗅觉灵敏,今天是喜闻乐见的豪门与娱乐圈合并套餐,媒体当然会更加用力地捕捉消息。

    而且自从官宣恋情,关于他俩的消息都是仓促地抓拍,不管是公众还是媒体,都对他俩的第一次“公开亮相”,积累了相当饥渴的需求。

    涂完口红,化妆师宣布大功告成。

    “来,让我们的小美女看看是不是在我手下变成大美女了。”

    于菀柔对着镜子打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打扮是迟念和她一起商量后选的。

    在立汇试衣服的时候,她虽然心里想要这件粉色无袖伞裙,可怕这种喜欢落了俗气,她还记得迟念去年年会穿的小黑裙,跟黑色比起来,粉色太容易俗气了。

    妈妈想让她穿白色希腊式长裙,觉得优雅大方,迟女士则觉得宝石蓝的颜色适合她,非常推荐一条长度在小腿的廓形裙。

    正左右为难呢,迟念一槌定音,“她不趁现在多穿穿粉色,以后机会就越来越少了,我看这条伞裙挺好的,小柔肤色又白,搭配好了,温婉又大方。”

    一句话封住了两个长辈的嘴,于菀柔承认她从那个时候起就难免对迟念有好感。

    自那次维扬年会后,她专门留意过迟念的公开穿搭,迟念从来没穿过粉色为主色调的衣服,于菀柔可以判断迟念不算喜欢的这个颜色,会这么说,是看出来她喜欢。

    粉色伞裙,黑色浅口小猫跟鞋,鞋后边被浅蓝色缎带蝴蝶结装饰着,搭配少女感十足的妆容。

    耳朵上带着迟念送她的梵克雅宝的花朵状耳饰,白珊瑚做花瓣,花瓣底部泛着若有似无的微粉色,黄金为花丝,中心处是五颗钻石。

    手上是今天上午送来的粉钻戒指。

    不过分打扮,却也完全不显单调,正适合于菀柔的年纪。

    于菀柔站起来,离开梳妆台,特意走到穿衣镜前转了个圈。

    不戴顶冠是对的,带了反而累赘。

    谢了化妆师,于菀柔提起裙子,轻快地离开房间,她想让迟念看看。

    迟念把化妆师借给她,又不用剧组的化妆师,说是难得有机会自己打扮自己。

    迟念昨晚就讲:“这个生日宴唯二值得开心的事,我能画个符合自己审美的妆。”

    “以前不这样?”

    “出席活动妆厚得要死,媒体镜头吃妆吃得厉害,你照片里看见的肤如凝脂,只有现场看才能知道到底打了多少粉上去。”

    “第二个好处呢?”

    “不用穿Rodríguez的礼服,它家当然很不错,但是穿多了还是会觉得有些烦。”

    这些天听了看了,于菀柔对娱乐圈兴致大减,圈外看见的都是最好的一面,日常的娱乐圈,也是限制多多。

    于菀柔到迟念房间的时候,宋衍也在,他已经换好了衣服,非常标准的西服套装,外套被他搭在衣架上。

    宋衍懒洋洋地斜靠在梳妆台旁边的榻上看书,迟念在描眉毛。

    于菀柔觉得这两个人,一会儿像老夫老妻,一会儿像两个小孩子。

    不像热恋情侣那样粘糊,可好像永远喜欢跟彼此待在一起。

    迟女士虽然意志不容违背这点让于菀柔觉得不大能接受,可她审美真的很好,也不像很多妈妈那样保守。

    给迟念选的裙子是条深绿色露背裙,丝绸布料光滑细腻,深绿色和迟念背部露出来大片白皙肤色形成非常好的对比效果。

    迟念戴的是迟女士的首饰,一条苏托尔长项链,这条项链也可以拆分成一条短项链和两条手链来佩戴。

    迟念把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宋衍的助理带着四个首饰盒子过来。

    宋衍先拿起两只丝绒盒子,给迟念和于菀柔看,一只里面装着蛇形金臂钏,一只里面放着一只绿得非常正但是造型平凡无奇的翡翠镯子。

    从价值上讲,肯定是翡翠镯子要更高,可叫于菀柔选,她选蛇形臂钏。

    但是迟念挑了翡翠镯子,于菀柔一脸疑问。

    宋衍合上放着臂钏的首饰盒,把它放在一边,对此似乎早有预料。

    迟念小心地把镯子戴上,问道:“这是你家哪个长辈的旧物?”

    宋衍正在准备打开第三个盒子,闻言笑了。

    “曾祖母,宋氏珠宝其实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陪嫁,那时候还叫吉庆银楼,我家四十年代从天津赴港,除了开到港口的船,最值钱就是我曾祖母带过来的东西,当时好多老物件都拿去换现金了,因为不能卖船。”

    于菀柔的疑问得到解答,却让她有些郁闷,因为人家情侣两个心有灵犀,她却要为此不得其解。

    第三个盒子被打开,于菀柔眼前一亮,觉得好可爱啊。

    里面是一只猫咪造型的戒指,用了黄钻和翡翠,黄钻是猫咪身体,翡翠是猫眼,就是这猫似乎,大概,好像有点肥,比例不大好。

    迟念看到了却很开心,也不用宋衍拿给她了,直接自己拿起来戴在手上,还对着窗户的方向借自然光看佩戴效果。

    “你这是把狸奴的样子拿给珠宝设计师看了。”

    狸奴?

    哦,于菀柔想起来了,迟念养了只胖乎乎的橘猫,恋情曝光好像就是因为这只猫。

    宋衍看起来对迟念的反应很满意,又去开第四个盒子。

    这倒不是女士的首饰了,是对西装袖扣,同样是黄钻翡翠造型。

    于菀柔看看袖扣,再看看迟念手上的戒指。

    突然知道迟念为什么会跟宋衍在一起了,他的长相是一部分。

    这种闷骚的情趣,怕是比直接了当的情趣更让她这个姐姐喜欢。

    专门订做情侣饰品,暗戳戳地秀恩爱,跟宋衍小号那个银烟盒简直就是异曲同工。

    于菀柔可是问过迟念的,那个银烟盒是迟念在圣彼得堡逛古董店时买来送给宋衍的。

    听着迟念让宋衍把西服拿过来,要给他按袖扣。

    于菀柔觉得,也许很多曾经的著名爱情故事跟她经历的其实没有相差多远。

    再有名的爱情男女,在漫长的时间里,也不可能日日都活得像小说家写作的爱情故事。

    只是后人为了传奇性,故意添加了许多材料,让原本的东西开始变形。

    也许再过五十年,关于这对袖扣和戒指,可能会引发许多比此刻更加浪漫的猜测吧。

    虽然就在故事发生的当下,她已经觉得足够浪漫了。